专家评审
2009’第三届大中华区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年度评选活动
2009’ the 3rd Selection of Electronic Transformer and Inductor Industry of Greater China

专家评委的权利:

1、您将代表所在领域与其他行业企业人士对入围企业进行评审,并与公众评委共同评定本次活动的获奖企业;

2、您将享有在2009’第三届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评选活动盛典现场对获奖企业进行颁奖的机会;

3、您将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及各类媒体上列为专家评委会人员。

凡2009’第三届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评选活动获邀者,均可确认成为“专家评委”。主办方将在12月30日之前根据邀请函确认组成最后的“专家评委会”。该“专家评委会”之投票、意见,将拥有对最终结果30%权重的决定权利。

专家评委说明:

1、专家评委的组成:综合性整机企业、变压器电感器行业企业、新兴应用领域的整机企业家和专家等50名;

2、评分形式:采用“候选企业专家评审表”, 根据评选指标说明,对入围候选企业进行评分;

3、专家评委会的评分占总分的30%;

4、评分对象:

 1)除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专家评委外,所有整机评委为“各领域用户最满意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供应商”和“新锐企业”入围企业评分;  2)所有获邀评委,为“软磁类,设备仪器类,电磁线类,塑胶五金类供应商奖”入围企业评分。
5、评选指标说明(每个指标满分是10分):

2009’ 第三届大中华区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年度用户最满意供应商奖

(1)该企业应是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注册成立或设立有分支机构、生产基地、销售据点的公司;且从事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2) 企业成立时间应超过三年,企业成长速度快捷,企业总营收连续三年保持稳定;;

(3) 08年度总营收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 企业结构完善,配有专业的服务人员,运营管理水平特色显著;

(5) 企业具备的认证资格情况;

(6) 产品的技术、品质有相当层次,且符合应用市场需求方向,具市场发展潜力;

(7) 企业具有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具备自主创新、开发能力,且能协助终端整机产品更新和成本控制等;

(8) 供货周期符合应用企业的需求;

(9) 企业的负债状况、盈利指标等财务指标健康;

(10) 企业合法经营,本年度无重大质量诚信等不良记录。

2009’ 第三届大中华区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新锐企业

(1)该企业应是在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注册成立或设立有分支机构、生产基地、销售据点的公司,且从事应用于新兴领域(LED照明领域、通信领域、小家电领域、汽车电子、清洁能源等)的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2) 企业成立时间超过三年;

(3) 企业2008年度总营收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4) 企业新应用领域的营收占总营收三成以上;

(5) 产品的技术品质有相当层次且符合行业应用要求,具市场发展潜力;

(6) 企业结构完善,运营管理水平特色显著;

(7) 企业具有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具备自主创新、开发能力,且能协助终端整机产品更新和成本控制等;

(8) 企业具备的认证资格情况;

(9) 企业的负债状况、盈利指标等财务指标健康;

(10) 企业合法经营,本年度无重大质量诚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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